各学院(教学部):
根据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整体安排,在顺利完成第一阶段教学档案专项检查的基础上,为进一步加强教学档案管理,提升教学质量,经学校研究决定,开展第二阶段教学档案专项检查工作。此次检查依然按照学院专业类别分为4个大类14个检查组,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安排
1. 时间安排
全校第二阶段检查于2025年5月26日前完成,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小组与被检查学院协商确定。
2.检查分组
第一组检查顺序:
机械工程学院 → 信息工程学院 →理学院 → 生物技术与食品科学学院 → 机械工程学院
具体分工:
(1)机械工程学院检查信息工程学院
(2)信息工程学院检查理学院
(3)理学院检查生物技术与食品科学学院
(4)生物技术与食品科学学院检查机械工程学院
第二组检查顺序:
法学院 → 管理学院 → 经济学院 → 会计学院 → 法学院
具体分工:
(1)法学院检查管理学院
(2)管理学院检查经济学院
(3)经济学院检查会计学院
(4)会计学院检查法学院
第三组检查顺序:
公共管理学院 → 国际教育合作学院 → 马克思主义学院 → 公共管理学院
具体分工:
(1)公共管理学院检查国际教育合作学院
(2)国际教育合作学院检查马克思主义学院
(3)马克思主义学院检查公共管理学院
第四组检查顺序:
外国语学院 → 艺术学院 → 体育教学部 → 外国语学院
具体分工:
(1)外国语学院检查艺术学院
(2)艺术学院检查体育教学部
(3)体育教学部检查外国语学院
3.检查方式
(1)采取查阅档案、座谈交流、现场反馈等形式,重点核查教学档案的规范性和完整性。
(2)检查完成后,各小组需提交教学档案专项检查表,反馈至被查学院及教学质量保障中心。
二、检查小组构成
组长:校级教学督导
副组长:各学院(教学部)教学副院长(副主任)
组员:检查学院(教学部)推荐3名骨干教师、1名教务处或教学质量保障中心工作人员。
三、检查内容
1.整改落实情况
对照第一阶段检查反馈的问题清单,逐项核查整改措施及材料完善情况。提交材料需包含问题清单、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间节点。
2.检查2023-2024学年以下教学档案材料
(1)考试与试卷管理材料
(2)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文本档案
(3)课程授课计划、教案/讲义、实验/实习实训报告等常规教学档案材料
(4)教研材料
3.现场交流
审核评估评建专项活动开展情况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学院需高度重视,提前梳理教学档案,配合检查小组工作。
2.检查结果将作为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要参考,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构成教学事故的,将严格按照《天津商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》(津商大校发〔2020〕67号)进行处理,并纳入年度教学考核。
3.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各学院需立行立改,并于检查后10日内提交整改方案。
附件:
1.第二阶段教学档案专项检查标准及检查表
2.审核评估第二阶段教学档案专项检查工作提示
3.审核评估第二阶段专项检查信息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