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教学部):
为全面落实《关于迎接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暨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、提升教学质量,教学质量保障中心将组织14个教学检查工作小组,对全校14个学院(教学部)开展教学档案材料专项检查。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安排
(一)时间安排
全校第一阶段检查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,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小组组长与受检学院协商确定。
(二)检查分组
1.成立14个教学检查工作小组,每组负责1个学院的检查工作。
2.互查安排:
(1)理学院、生物技术与食品科学学院、信息工程学院、机械工程学院之间交叉互查;
(2)会计学院、经济学院、法学院、管理学院之间交叉互查;
(3)公共管理学院、国际教育合作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之间交叉互查;
(4)外国语学院、艺术学院、体育教学部之间交叉互查。
(三)检查方式
1.采取查阅档案、座谈交流、现场反馈等形式,重点核查教学档案的规范性、完整性和时效性。
2.检查结束后,各小组需提交检查报告及整改建议。
二、检查小组构成
(一)人员组成
回避原则:检查组成员不得参与本学院检查工作。每组由以下四类人员构成:
1. 组长:各学院院长或教学部主任
2. 学校教学督导(1人)
3. 教务处、教学质量保障中心工作人员(1人)
4. 各学院推荐的系主任、教研室主任、系支部书记(3人)。
(二)推荐要求
各学院需于2025年4月21日前推荐3名检查组成员(从系主任、教研室主任、系支部书记中推荐),填写《教学检查小组成员推荐表》(附件1)报送至教学质量保障中心。
三、检查内容
1.本次检查重点围绕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以下教学档案材料(详见附件2):
(1)考试与试卷管理材料
(2)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材料
(3)课程大纲、教学计划等常规教学档案材料
(4)教研材料
(5)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
2.现场交流:审核评估评建专项活动开展情况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学院需高度重视,提前梳理教学档案,配合检查小组工作。
2.检查结果将作为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要参考,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构成教学事故的,将严格按照《天津商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》(津商大校发〔2020〕67号)进行处理,并纳入年度教学考核。
3.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各学院需立行立改,并于检查后10日内提交整改方案。
附件:
1.教学检查小组成员推荐表
2.教学档案材料检查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