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,建立高等教育质量常态监测机制,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数据更新采集工作的通知》(教督厅函﹝2024﹞16号)要求,我校2024年度平台填报工作已开始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 本年度填报工作,涉及的责任单位包括:
党委办公室(校长办公室)、党委学工部(学生处)、招生与就业处、党委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、教师发展中心)、校团委、教务处、研究生处(学科办公室)、科研处、财务处、国际交流处、发展战略研究室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、后勤处、图书馆、科研成果转化中心、教学质量保障中心、生食学院、艺术学院、体育教学部等部门。
教学质量保障中心根据“平台”的表单,并结合各有关部门具体工作,对任务进行了分解,详见《天津商业大学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任务分解表》(附件1)。请根据《任务分解表》填写《天津商业大学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信息审核人、填报人名单》(附件2),于2024年10月10日(周四)12:00前将纸质版交教学质量保障中心。
为保证本年度数据填报工作顺利完成,定于2024年10月11日(周五)9:00在办公楼一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工作部署会,请各部门信息审核人、填报人准时参会。
2. 填报职责:信息审核人负责对本部门所录入的数据信息进行审核,由部门负责人担任;信息填报人主要负责本部门相关信息的采集,并登录平台录入相关数据,请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数据填报工作。
提示:涉及《任务分解表》中“协助(提供数据)单位”的部门,请将该表需填报的信息填写好,将纸质版(审核人签字、盖部门公章)、电子版(与纸质版保持一致)提交至教学质量保障中心。
3. 中心将根据各部门上报的信息审核人、填报人,进行平台账号授权。请各部门认真阅读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(2024年)》(附件3),并按照指南要求完成填报工作。
4. 填报时间要求:
基础表:2024年10月22日(周二)前完成(审核人完成审核)。
除基础表外的表:2024年11月8日(周五)前完成(审核人完成审核)。
联系人:陈濛 电话:26675751